介紹 |
一、單方退團
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,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:
1、 違約方在出發(fā)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,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%的違約金。
2、 違約方在出發(fā)前72小時至24小時內(nèi)通知對方的,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20%的違約金。
3、 違約方在出發(fā)前24小時內(nèi)通知對方的,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0%的違約金。
4、 違約方在出發(fā)后通知對方的,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的100%。
5、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賠償對方當事人的實際損失,違約方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對方當事人,但最高額不得超過旅游費用總額。
備注:如航班為團隊折扣票,開票后不得簽轉(zhuǎn)、更改、退票 二、延誤出行
1、甲方未如約到達指定的地點集合,而延誤行程的,且又未中途能加入旅游團的,視為甲方解除合同,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所交旅游費用。
2、因乙方原因(除飛機、火車、輪船、旅游車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外)造成約定出發(fā)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,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,乙方應退還甲方所交的旅游費用,并承擔甲方所交旅游費用10%的違約金。雙方愿意繼續(xù)履行合同的,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。
三、行程中退團或棄團
1、甲方在行程中未經(jīng)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,視為單方解除合同,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。如給乙方造成損失,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。
2、乙方在行程中棄置甲方的,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,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%的違約金。
四、單方委托
乙方未經(jīng)甲方書面同意,將甲方委托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,按總團款的20%向甲方支付違約金。 五、提交旅游行程表
乙方所提交給甲方的<<旅游行程表>>內(nèi)容與本合同或補充約定的內(nèi)容和標準不符的,甲方有權(quán)解除合同。退還甲方所交旅游費用并承擔其10%的違約金。
六、壓縮游覽時間
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按雙方約定的游覽時間被縮短50%(含50%)以上,乙方應退還該景點由此發(fā)生的所有費用,并賠償該費用10%的違約金。游覽時間被縮短50%以內(nèi),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,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(含該景點門票費、實際交納的景區(qū)內(nèi)的觀光車和纜車、索道等費用)。
七、旅游途中的違約責任
1、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,責任由甲方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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